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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院2023-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:2023-09-28 点击量:

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全体研究生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决定启动我院2023-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内容及对象

1.博士生学业奖学金,评选对象为:我院2022-2023级全体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;

2.硕士生学业奖学金,评选对象为:我院2022-2023级全体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;

3.学校学业助学金,评选对象为:我院2022-2023级全体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、2022级-2023级硕博连读硕士生。

二、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

(一)前期准备

1.评选名额核算。学院根据学生注册、档案到校等情况核定参评人数,按照学校比例要求计算奖助学金评选名额,并报研工部复核。

2.学生论文成果信息登记。根据学校通知,所有参评研究生于2023年9月20日17:30前,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“学位-论文成果管理”菜单,登记本阶段入学以来发表的论文情况、科研成果及专利等信息(署名单位须为我校),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。参评论文成果及分区认定参照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各学科期刊分类目录(2023版)》执行。

3.评选细则修订。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,按照学校与学院相关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,制定学院2023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,报研工部备案。

4.组建班级评审小组。9月30日之前,各班在班长和团支书的组织下,组建本班级的评审小组,后期负责对班级同学的材料进行整理和审核。班级评审小组学生代表人数一般占班级人数的15%—20%,每班以4-6人为适宜,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。

(二)学生材料提交(2023年10月9日前)

1.10月9日前,全体符合条件的2022级、2023级博士生和2022级硕士生按照模板格式,如实认真填写附件中的奖助学金申请表、评定汇总表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,申请表应按照“姓名-学号”(例:张三-1202210480)的格式命名。申请表和评定汇总表模板主要用于填写格式参考,具体内容仅作示例用。

2.2022级博士和硕士申请表、汇总表要求填写课程学习成绩,其计算方式已写入评审管理办法中,2023级博士生不填此项。

3.2023级硕士新生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入学志愿、综合成绩等进行评定,学生无须提交申请材料。

4.10月9日之前,申请人本人将个人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提交给各班班长和团支书。个人材料的电子档压缩包按照“姓名-学号”(例:张三-1202210480)的格式命名,纸质材料按照申请表在上,相关证明材料附在下的顺序整理好,用鱼尾夹固定好以后再提交。

(三)班级初审(10月12日之前)

1.各班评审小组对班级同学提交的材料进行收集、整理和初审。

2.10月12日之前,各班完成班级材料初审,班长和团支书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班级所有电子档和纸质档材料。各班评定汇总表和电子档文件打包后按照班号命名发到970094623@qq.com,纸质档材料提交到东区双创中心三楼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
(四)学院评审(10月20日之前)

1.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奖助学金相关管理规定,对申请对象的条件、资格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对档案到校及注册情况严格核查,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。

2.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。

(五)学校评审

研究生院(研工部)根据学院信息反馈及录入情况,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统一发放奖助学金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1.申请对象应诚信填写和提交材料,严禁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。申请对象如在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,经查证属实,取消资格,全额退还奖助学金,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
2.申请对象务必仔细阅读通知和相关文件,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。

联系方式:陈老师,027-67883096 ,东区双创中心三楼

bat365官网登录入口

2023年9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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