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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:2024-09-26 点击量:

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全体研究生:

根据学校《关于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决定启动我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审对象

1.博士生学业奖学金:采取审核制直接认定,可参审对象为2022-2024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(非定向);

2.硕士生学业奖学金:评选对象为2022-2024级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;

3.学校学业助学金:评选对象为①2022-2024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(非定向),不含联培博士生;②2019级-2020级直博生;③2023级硕博连读硕士生。

4.以上可参评对象需按要求完成归档、缴费、注册等手续。

二、评审原则

研究生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德才兼备的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、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,杜绝弄虚作假。优先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体现学科交叉特色,体现人工智能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地球科学交叉融合的研究生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符合《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《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定条件。

四、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

(一)前期准备

1.评选名额核算。学院根据学生缴费、注册、档案到校等情况核定参评人数,按照学校比例要求计算奖助学金评选名额,并报研工部复核。

2.学生论文成果信息登记。根据学校通知,所有参评研究生于2024年9月30日前,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“学位-论文成果管理”菜单,登记本阶段入学以来发表的论文情况、科研成果及专利等信息(署名单位须为我校),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。参评论文成果及分区认定参照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各学科期刊分类目录(2023版)》执行。

3.评选细则修订。9月26日前,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,按照学校与学院相关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,制定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,公布评审细则,并报研工部备案。

4.组建学生评议团。9月27日之前,各班在班长和团支书的组织下,每个班至少推荐3名学生代表,组成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学生评议团,对所有材料进行初审。纵向设置的班级应均衡推荐各年级的学生代表。

(二)学生材料提交(2024年9月30日前)

1.全体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模板格式,如实认真填写附件中的奖助学金申请表、评定汇总表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。申请表和评定汇总表模板主要用于填写格式参考,其中内容仅作示例用,实际填写时请删除。

2.2023级博士和硕士申请表、汇总表要求填写课程学习成绩,其计算方式已写入实施细则中,其他年级研究生没有此项,可填写“无”或“/”。

3. 2024级硕士学业奖学金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志愿报考情况、综合成绩排名和指标名额进行综合评定,学生无须提交任何申请材料。

4.9月30日之前,申请人本人将个人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提交给各班班长和团支书。

5.材料提交要求

(1)纸质材料

①申请表,正反面打印,导师签字

②成绩单(限二年级硕士和博士)

③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(按申请表填写先后顺序排序)

以上材料按照要求进行打印,纸张大小为A4,签字处均需手写签字,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册,用长尾夹或回形针夹好,并于9月30日之前提交给班长和团支书。

(2)电子材料

①申请表,导师签字后的扫描件

②成绩单(仅限二年级硕士和博士)

③成果支撑材料(按申请表填写先后顺序排序)

以上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,文档命名按照“姓名-学号”(例:张三-1202210480)的格式命名。

(三)学生评议团初审(10月10日之前)

1.10月8日—9日,学生评议团对各班级的材料进行整理和初审,全院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汇总表合成一张表,并在各个年级群公示;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汇总表分年级整理,并在对应年级群公示。

2.10月10日前,学生评议团完成初审,公示无异议后,将汇总表和个人PDF等电子材料打包压缩,压缩包命名:202x级硕士学业奖助学金材料/博士学业奖助学金材料,发至邮箱:970094623@qq.com,纸质材料提交东区双创中心三楼学生工作办公室陈老师处。

(四)学院评审(10月15日之前)

1.10月11日前,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奖助学金相关管理规定,对申请对象的条件、资格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对档案到校及注册情况严格核查,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按照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评选工作。

2.10月15日前,对我院202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,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。

(五)学校评审

研究生院(研工部)根据学院信息反馈及录入情况,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统一发放奖助学金。

五、其他

1.申请对象应诚信填写和提交材料,严禁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。申请对象如在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,经查证属实,取消评审资格,全额退还奖助学金,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
2.申请对象务必仔细阅读通知和相关文件,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。

联系方式:陈老师,027-67883096 ,东区双创中心三楼


 我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报材料.zip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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